市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彰显监督示范带头作用
于日前召开的瑞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市长陈胜峰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市长作为政府一把手,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为全市各级政府负责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市长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受人大监督,到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是应尽的义务。人大监督不是摆设,更不是找茬,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有力支持和有效促进。在实践中,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已成为常态,但政府一把手自觉主动到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尚不多见。这次陈胜峰市长亲自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度工作,不仅是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人大意识、接受监督意识的具体体现,更为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谢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