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警钟 严纪律 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12月14日,市选举委员会公开通报我市首例破坏选举案相关情况,要求各单位以林某某案作为负面典型,加强教育,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市委转发《中共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预防和查处破坏选举行为的工作意见》,在投票选举关键阶段,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严肃换届纪律,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一是加强选风监督。要结合我市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开展选举风气督查,同时积极发动全市群众,参与到换届选举的监督工作之中;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是维护选举秩序。各地在投票选举日要集中基层公安综治力量分赴各选区,进行选举现场安保巡逻;选情复杂地区要制定选举日应急安保预案,加强警力,维护选举秩序,严防干扰和破坏选举行为的发生。
三是及时严肃查处。对于群众举报的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要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核查;对于经查证属实的破坏选举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代表候选人实施破坏选举行为而当选的,市选举委员会依法宣布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深入宣传教育。要拓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薄弱环节和重点对象的纪律教育;要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引导代表候选人和广大选民依法参与选举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吴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