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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4-27     阅读次数: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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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建辉主持会议,副主任江孟甫、方小梅、陈世尧、金爱忠、薛小平、薛尧弟及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蕙娜所作的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个部门工作评议中需研究处理的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关于三个部门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瑞安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议案。
  会议对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通过。
  会议任命潘小伟为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南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何允海为瑞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会上,叶建辉主任向潘小伟、何允海2位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叶建辉主任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审议意见及市水利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评议意见落实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正视问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再抓落实。一是在建章立制上再抓落实,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持之以恒地通过制度建设来改进工作;二是在为民服务上再抓落实,结合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在队伍建设上再抓落实,常抓不懈提升整个干部队伍的素质与能力。就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叶建辉主任强调,要深刻领会进行宪法宣誓的本质意义,牢牢树立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要按照新修订的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新选举任命人员的集中宣誓活动。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也要加强指导,促进宪法宣誓在我市的生动实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蕙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旧城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主任、副主任、正科级干部,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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