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召开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


9月19日下午,市人大召开《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及各有关乡镇(街道)关于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2017年,我市学前教育投入达1.8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投入1.49亿元,占比公共财政教育投入比重为6.05%,较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全市共有幼儿园247所(园区28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仅22所(园区29所),占比为9.1%。目前,还有汀田街道、锦湖街道、云周街道、桐浦镇、曹村镇等5个乡镇(街道)没有公办幼儿园。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幼儿园规划建设、经费保障、师资力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座谈。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增强规划刚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地区均衡发展等方面,对深入贯彻实施学前教育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叶建辉主任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学前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针对公办幼儿园占比偏低、师资力量较薄弱等问题,提出要求:一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学前教育是终生教育的起点,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要坚持与时俱进,以满足群众期盼为目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整合内部资源及改革创新人事制度等方式,确保幼儿园师资力量配备;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确保幼儿园建设项目尽快落地。三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学前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共同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