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 监督计划
  • 专项报告
  • 在线监督
栏目信息搜索

• 专项报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专项报告 > 正文
关于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情况的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2007-07-05     阅读次数:1950    
0

关于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
情况的视察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全面了解我市海域使用和管理的现状,9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在市府办、市人民法院、财政局、水利局、北麂、北龙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对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阁巷海涂围垦、东山渔港码头、北麂避风港和北龙风力发电等项目的海域使用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与措施
        《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三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落实。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和水利、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海域的使用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由弱到强、由点到面不断拓展,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初步形成了依法用海、管海的较为科学、规范的管理框架,促进了全市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04年全市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18.51亿元,实现增加值6.95亿元,占全市GDP的3.05%。应该说,我市在贯彻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工作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法律宣传。为实现依法用海、管海,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海域使用无序、无度、无偿的状况,我市确定每年5月份为法制宣传月,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03年4月还举行了海域使用权证书首发仪式。
        二是确定了海洋功能区划。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其中“瑞安市海洋功能区划”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编制,1998年3月通过专家组评审。2001年市政府正式批准《瑞安市海洋功能区划》实施,今年正进行修编。
        三是加强了海域权属管理。2002年11月我市组建了“瑞安市海洋管理站”,履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职责。目前,初步完成了海域使用调查登记工作,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48本,海域确权面积1081.64亩,共征收海域使用金26万元,使海域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同时,我市还启动了无居民岛管理工作,成立了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现已完成《瑞安市无居民海岛专题调查研究报告》。
        四是完成了海域堪界工作。2002年7 月我市正式启动海域勘界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海域勘界工作成果丰硕。2004年5月9日,签订了全省第一条海域行政区域县际线――《平阳县和瑞安市海域行政区划界线协议书》,2005年1月31日,《洞头县和瑞安市海域行政区划界线协议书》正式签订;2005年7月7日,《龙湾区和瑞安市海域行政区划界线协议书》也正式签订。
五是加大了海洋监察执法力度。近年来,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了大量的执法工作,进行了海洋综合整治。建立了“瑞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和“中国海监瑞安市大队”,依法查处了各类违法用海案件,推进了海域使用管理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海洋国土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干部群众对海域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地位认识不足,依法用海的自觉性不高,没有把海洋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提高到与陆地同等重要的位置,认为海洋资源是无限的,可以任意开发使用。一些重点涉海工程建设避开海洋部门审批,沿海村居非法转让滩涂使用权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涉海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涉海管理的部门之间、环节之间协调不够,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各自为政现象,不少领域出现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情况。例如,在海涂管理权限上存在交叉、同一海域有偿使用出现重复收费等问题。
        三是海洋监察执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海洋监察执法队伍组建时间短,执法网络不健全,投入资金及装备不足,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在海洋行政许可和海洋监察执法相分离、海洋配套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对重大海洋违法案件的查处能力较弱。
        三、几点建议
        (一)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实现科学用海、管海。落实海洋功能区划是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中心环节,经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不仅与国家法律相一致,而且符合瑞安实际,更具操作性,市政府应提高对海域功能区划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特别是对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港口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要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做大做好海域使用管理的文章。
        (二)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加强海域协调管理。我市海域广阔,蕴藏着巨大的利用潜力和开发空间。保护好利用好这一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进一步理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坚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权利限制”相结合的原则,调整各涉海部门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相互关系。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和管理手段,切实解决执法人员不足、管理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加大海洋监察执法力度,对近岸海域违法建筑、违规围海、填海、乱采沙石等破坏海域生态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保护好蓝色国土,为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三)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首先要把保护海洋环境列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海陆并举,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把重点放在陆源污染的治理上,从根本上解决陆源污染的问题。第二,海洋与渔业部门不仅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海域使用权,认真收缴海域使用金,还要对使用海域进行科学论证,科学合理规划用海行为。第三,做好海洋自然灾害的防治工作,重点做好赤潮、风暴潮、台风等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强化对海产品的质量监管,严格关注赤潮毒素对海产品的影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食品安全。
        (四)提高群众的蓝色国土意识,依法执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使用者要按规定取得使用权、缴纳使用金。这一规定对保护合法用海,打击非法占海,确保海洋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市政府要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和依法用海制度,提高全社会依法用海意识。要切实把海域使用权管理工作和海域使用金收缴、使用工作落实好,做到取之于海用之于海。

 

 


瑞安人大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瑞安人大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60259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