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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07-09-28     阅读次数: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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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汇报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07年9月2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本次会议汇报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转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有589件,比去年增加65件,这些建议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政府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建议交由市政府所属的56个单位办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了办理,目前全部建议已基本办理完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9月25日,已收到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表584份,其中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570份,占97.6%;不满意的有14份,占2.4%。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市政府围绕“提高质量、讲求实效”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积极采纳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建议办理责任制。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市政府领导定期研究办理情况,及时召开建议办理见面会,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协调解决代表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市政府领导共直接办理代表建议15件(包括重点建议6件),为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了表率。各承办单位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跟踪到底。绝大多数单位都召开了建议交办会、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市教育局、农林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都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市民政局等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办理结果同年终奖惩挂钩。许多承办单位的领导不仅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而且对重要建议进行多次研究、抓好落实,重要建议从过去主要由承办人员具体办理向领导亲自协调办理转变。
 
       (二)健全制度,积极创新建议办理机制。市政府积极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法,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程序,使建议办理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对原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出台《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瑞政发〔2007〕72号),对建议的受理承办、办理时限、书面答复、工作总结等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作了更为明确的规范。比如,对建议办理结果的类别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A、B、C、D”四类调整为“A、B、C”三类,调整后“A”类为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已列入计划正在或准备解决,“C”类为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而留作参考。进一步明确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属于乡镇职权范围的建议,以信访件的形式转由乡镇政府办理。重点强调对办理结果为“B”类和反馈意见为“不满意”建议的督办,进一步促进了建议答复的跟踪落实。二是总结建议办理的实践经验,编发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手册》,做到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人手一册,对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办理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调整完善政府网站中的建议公开栏目,增强查询功能。今年市政府系统所有建议的办理情况将于11月份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承办单位也进一步完善了建议办理的登记、交办、承办和督查等工作制度,继续实行“有关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统一协调、分管领导审批”的办理工作机制。如市民政局等单位在认真执行有关办理制度的同时,根据《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结合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规定》,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建议归档工作,对历年来的建议进行登记、分类、梳理,并汇编成册。
 
      (三)强化督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市政府把建议办理工作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多层次、经常化地开展督查,积极主动地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建议采纳落实率得到明显提高。经统计,今年“A”类、“B”类、“C”类建议分别占承办总量的24.2%、49.9%和25.9%,“C”类建议比去年减少了18件,所占比例下降了6.5个百分点。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进度。实行建议办理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在建议办理期间共下发了2次督查通知书,印发了3期建议办理情况通报,有效地推进了办理工作进度。二是抓重点。一方面,抓好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等建议办理大户的督查,及时了解、督促办理进度;另一方面,抓好重点建议和重要建议的办理,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抓实效。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按照“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高效务实”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积极采纳并尽快落实。如针对部分代表提出的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市政府非常重视,召开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配套原则,适度调整了分税制乡镇的收支范围,并针对街道办事处人员和工作职能的变化,积极修订完善了安阳等6个街道办事处预算财务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的保障能力。再如,代表们对建设标准厂房、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呼声强烈。对此,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今年组织开展了“工业项目推进年”、“标准厂房建设年”、“合力兴工服务年”活动,全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目前,江南标准厂房、汽摩配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云江标准厂房、飞云标准厂房等4个政府主导的项目已全部立项,江南标准厂房、汽摩配标准厂房已全面启动建设。截至8月底,全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开工面积达27.5万平方米,完工面积达4.6万平方米。
 
      (四)加强沟通,努力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切实改变过去“文来文往”的办理方式,做到“先面商、后答复”。在办理过程中,大部分承办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办理、上门征求意见、电话沟通等形式,就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与人大代表进行交流,既为代表和承办单位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也为承办单位落实建议提供了更好的思路。如市教育局、公安局等单位在建议答复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因政策等原因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代表进行沟通。如针对韩文虎等代表提出的在塘下片区设立高考考点的建议,市教育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考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和瑞安教育发展的趋势,面对面地向人大代表进行了说明解释,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部分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建议,各承办单位已认真进行了重新办理,对重新办理仍不满意的建议,市政府将于10月份召开“不满意”建议办理见面会,由市政府领导及承办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面对面解释,现场解决有关问题,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总的来讲,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今年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建议办理任务。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受政策、体制、财力等因素限制,一些建议一时还难以解决;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书面答复过于原则、简单,针对性不强;三是少数会办单位与主办单位会商不够,影响了主办单位的书面答复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建议办理机制,健全调查研究、征询走访、总结考核、情况通报等制度。二是继续抓好建议答复的落实,重点加大对“B”类建议的跟踪督办。三是做好建议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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