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发展公交事业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3-07-30 阅读次数:1832
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
(2013年6月7日)
为督促优先发展公交事业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公交事业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督查组,于2013年6月7日,对市政府落实《关于优先发展公交事业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汇报,并听取了市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及国投集团、部分街道人大工委和镇人大等单位负责人的意见。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重视落实审议意见,特别是市交通运输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专门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瑞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把优先发展公交事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二是着手制定发展规划。《瑞安市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规划》已经形成正式规划文本,准备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启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组建了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的瑞安市城乡公交公司,并完成了塘下至瑞安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开通了塘下至市区、火车站至市区两条公交线路。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仍显不够。尽管已经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但是对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的领导力度仍然不够。市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和工作决心不大,相关部门、镇街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公交一体化改造投入大、难度大、影响大,仅靠市交通运输局“单打独斗”,显然不堪重负。
(二)站场建设停滞不前。公交总站及配套设施建设毫无进展,始发站、停靠站、回头站严重不足。临时租用场地、夜间路边停放等问题仍然突出。随着公交一体化改造的推进,站场问题将更加突出,管理难度加大,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了市容市貌,困扰和阻碍了公交事业的发展。如塘下镇至市区公交线路开通后,塘下镇公交车停靠站建设因政策处理难度大而搁置,临时租用场地停放。
(三)管理体制依然不顺。新组建的城乡公交公司担负着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及日常运营的任务,但是目前公司人员力量的配备不到位,靠临时抽调组合,日常运营管理不正常。因线路改造没有同步推进,考虑利益冲突、社会稳定等因素,新开通的线路特别是市区至火车站的线路走向、停靠点设置不合理、不科学,老百姓怨声载道,企业效益低下。
(四)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目前,我市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资金投入保障不足问题。新组建的国有城乡公交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尚未完全到位,今年需要改造或者优化的部分街道线路尚无着落。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以及市政府报告承诺的在2015年前公交覆盖全市各镇街的实现。
三、督查意见
(一)加强领导,真正体现公交优先。优先发展公交事业、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对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现阶段受惠面最广、老百姓最为期待、最受群众欢迎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公益事业。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尤为明显,在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的同时,也有利于缓解行车难、停车难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市政府要抓紧确定公交发展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要严格兑现三年内完成公交全覆盖的承诺,优先发展公交真正得以体现。对于新开通的火车站至市区线路及停靠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要抓紧做好优化调整。
(二)加大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力度。资金因素决定着整个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进度和公交事业发展水平。对于发展公交这样的公共服务产品和重大民生工程,政府要舍得花钱,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近三年,在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中,不论是财政资金,还是通过搭建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政府要有超常规的投入。
(三)加快建设,大力改善硬件设施。在公交发展规划确定后,规划中的公共交通停车站场、港湾式停靠站等公交基础设施要抓紧做好选址及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各有关镇街及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公交一体化改造同步进行、协调推进。同时要加快市区排放不达标车辆更新步伐,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做好“冒黑烟”公交车的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