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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11-20     阅读次数: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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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1月3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0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倪希杰所作的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市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镇街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实施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在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污染整治不彻底、设施建设仍滞后、执法监管需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在“五水共治”的大背景下,要结合“六五”普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水污染犯罪典型案件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升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水环境危机意识。要引导组织志愿者行动,鼓励与支持民间团体与社会公众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各镇街、村居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担当,自觉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我市更好实施。
  二、推进污染整治工作。治水的根本在于污染源的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电镀、制革、化工、印染、造纸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加快印染等园区建设,有效控制行业性污染。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破解工业污泥处置问题,专项整治塘下镇罗凤等地的“洗铜砂”污染。要高度重视建筑渣土泥浆消纳场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我市建筑渣土乱倾倒问题,对瓯海等外来渣土在飞云江沿岸非法倾倒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行联合整治。要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完成禁养区的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的任务。特别是上望街道畜禽养殖污染严重,要引起高度重视、重点整治。要大力整治餐饮服务业水污染,特别是要专项整治局部地段餐饮污水严重破坏河道水环境的现象。
  三、加快实施截污纳管。截污纳管是水环境治理的关键所在。要把截污纳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继续加大投入,加速推进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莘塘片、江南片及瑞祥新区片的污水管网建设已经刻不容缓、十分紧迫。各有关职能部门、功能区、镇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政策处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力度,克难攻坚,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二、三级管网建设,实现生活污水的有效收集、及时处理。要想方设法加快截污纳管工程验收进度,有关机构要主动与镇街做好市级补助资金拨付有关手续的对接,确保截污纳管市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要着力解决雨污混排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果。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市政府要加大开展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水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环保、水利、市政园林、塘河管委会等职能部门之间要密切协调配合,各尽其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及时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工业废水直排入河行为,做到严管重罚。市环保局要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水污染犯罪,形成威慑。要管罚并重,督促违法企业整改到位,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效果。要高度重视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污染企业、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信访件处置情况的督察,特别是要求限期整改的,后续整改督促要到位,确保信访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置。
  五、强化水源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让生态补偿真正惠及百姓、直接受益。要经常性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要规范水库渔业养殖及捕捞作业,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要加强备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抓好桐溪水库、集云山水库等周边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水源水库监测能力,推行环保、水利、卫生、水务等各类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并整合信息发布平台。要加强水陆交通运输管理,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卫生规范标准的船只在水源水库等使用。要提高森林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能力,为全市供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水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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