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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08     阅读次数:15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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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以下简称“两类项目”)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更好推动两类项目建设,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孟甫带领调查组,于2016年5月19日,对市政府落实《关于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实地察看了塘下镇前庄村、莘塍街道星火村、安阳街道周湖村城中村改造情况;听取了市农住建办的工作汇报,并听取了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林局及安阳、锦湖、莘塍、东山、上望街道办事处及塘下镇政府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调查情况看,一年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市政府领导经常性组织召开两类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全市两类项目建设中的难题;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在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市农住建办较好发挥了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及业务指导作用。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部分重点内容得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推进有所规范。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充分吸取前些年两类项目建设过热、历史遗留问题过多等教训,开始注重做深、做细前期工作,规范前置条件,严格落实项目开工审批制度,条件成熟一个开工一个,把控节奏,稳步推开。二是难点工作有所突破。调整完善了非本村建房主体土地出让金补交的方式方法,将“1500元/平方米”调整为“按项目市场评估楼面地价的15%”收取,并明确了安置留地建设项目办理房屋、土地登记的依据、条件和程序,上望“宏都”小区已经顺利办证。“办证难”问题终于得到较好解决。三是政策红利有所释放。出台两类项目安置后多余房源处置意见,明确了多余房源处置的主体、条件和程序,并提出转让后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进一步拓展了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集体与建房户的资金压力,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遗留问题仍要化解。安置留地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多、成因杂、隐患大,亟待化解。一是安置留地最终名单备案问题,部分安置留地2009年最后持有者名单错报、漏报问题尚未理清,影响安置留地最终名单的审核备案,也就导致项目无法开工建设;2012年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仓促开工的安置留地建设项目,至今仍有部分未补报最终名单,存在一定的隐患。二是城中村改造“拆而未建”问题,全市目前共有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而未建,有些村因“钉子户”问题,大部分旧房拆除已达七八年之久仍不能动工建设,几乎没有任何进展。三是项目竣工验收难的问题,有时间跨度长导致技术规范要求发生变化的原因,也有利益驱动擅自变更设计的原因,更有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的因素,部分两类项目建设竣工后难以通过验收。
  (二)资金问题仍待破解。受用地瓶颈制约和建房观念影响,我市两类项目以建设小高层、高层为主,建筑成本很高。多数农户需要交纳近80万元建房款,大部分村民无法承担全额建房费用,并且随着房价下降,预期通过出售多余房源求资金平衡或盈余的想法落空。目前两类项目建设基本上是通过在建工程贷款的形式维持着,但是一旦项目结顶、在建工程贷款到期,后续资金无法落实。广大建房户急需通过按揭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但是,由于在建两类项目安置房预登记政策迟迟未能出台,按揭贷款无法办理。随着两类项目安置房相继结顶,后续资金问题势必十分棘手,将影响工程建设,甚至引发系列社会问题。
  (三)监管问题仍较突出。两类项目建设涉及策划、方案设计、招投标、代建等多个环节,组织实施难度大,村级组织不堪重负、难以承载,极易出现腐败、质量、资金及烂尾楼等各种问题。目前对于两类项目建设违规招投标、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擅自进行违法建设等行为的监管仍不够严格,日常监管、预防措施均不够到位。镇街农经人员力量薄弱,且多数农经员、会计不具备工程建设会计业务能力,起不到财务监督的作用。部分镇街对两类项目建设的程序性监督也不够到位。
  (四)合力问题仍需重视。部分职能部门、镇街对两类项目建设的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仍然不够,镇街分管领导变换频繁,特别是近一年时间的调整,几乎所有的镇街分管两类项目建设的负责人均发生了变化。从部门、镇街到村级组织对两类项目建设的政策文本研究不透、业务不精比较普遍,对两类建设项目指导、服务、监督工作深度不够、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市住建局对于解决建房户按揭贷款具有关键性作用的“预登记”制度研究、探索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两类项目遇到问题处于搁置、停工状态时,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不够,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帮助。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合力攻坚。安置留地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事关基层基础。全市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两类项目建设。根据经济运行、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情况,要及时转变思路,进一步调整、完善安置留地政策,从源头减少安置留地总量。要积极鼓励公开出让安置留地地块,减轻安置留地建设任务。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作为两类项目建设主要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积极主动研究解决两类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实质性推进建设。市农住建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及业务指导作用,为破解难题提供服务。各镇街要深刻认识两类项目建设的复杂性、重要性,调配精干力量从事两类项目建设。对“拆而未建”、“难以竣工验收”、“未报最终备案名单”等历史遗留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有关职能部门、镇街要各司其责、凝聚合力,扎实推进、有效解决。特别是塘下镇前庄村、莘塍街道星火村、安阳街道周湖村三个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而未建”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一拖再拖,各有关镇街要切实强化措施,限定时间启动建设,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二)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两类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比较普遍。目前的融资方式仍局限于临时性、阶段性的“在建工程贷款”,因此,将“在建工程贷款”到期后顺利转为“按揭贷款”显得尤为迫切。市政府及市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政策研究力度,要将尽快出台“两类项目安置房预登记政策”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有效解决两类项目安置房按揭贷款问题,切实解决建房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要重视资金安全、工程质量等监管工作,重点是要把握好村级两类项目实施主体的治理结构,要充分吸收持不同意见的建房户到项目建设指挥部中来,切实从实施主体内部加强监管工作,有问题早发现、有困难早解决,使得监管更有力、更有效。各有关镇街要侧重于组织、程序性监督,抓住关键环节进行监督,负起应有的监管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要求履行法定监管职能,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等监管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各有关镇街要积极引导、敦促村级补报在建的安置留地最终名单,尽快消除隐患。
  (三)强化指导,优化服务。市农住建办要加大协调、沟通、指导与服务的力度。要完善两类项目建设代理制,防止村干部过多干预、随意干预工程建设,甚至出现腐败问题,使工程建设“进退两难”,损害村民利益,影响基层稳定。要更加严格两类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宁愿“前慢后快”,有序推进。针对部分城中村团块改造中“钉子户”签协议后再反悔,导致团块无法启动、陷入被动的现象,要推广将委托注销土地证等写入协议的做法,严防签了协议的“钉子户”漫天要价、无理阻扰,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直接负责两类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目前镇街干部调整后,两类项目分管负责人几乎全是“新手”,要重点培训,强化指导,优化服务,促使提高业务水平,尽快适应工作要求,确保两类项目建设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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