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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08     阅读次数:15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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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掌握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济晚带领由教科文卫工委、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的调查组,在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实地察看了塘下镇、安阳街道、飞云街道等地多所公、民办幼儿园,听取了市教育局及各镇街有关情况汇报。又分别召开了部门、镇街分管领导、部分幼儿园园长等三个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271(不包括还未上省平台86所)所,其中公办园26所,民办园245所,省等级园188所,等级园幼儿在园覆盖率88.1 %;登记在园儿童数48402人,入园率为96.8%;在园专任教师3289人 ,专任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为54.15%,大专以上学历达75.28%。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9个;参与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幼儿园38所;建立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试点幼儿园25个。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规范管理,强化督导考核,学前教育取得一定成效。
  1、多策并举,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市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先后出台《瑞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瑞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瑞安市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明确“要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建立学前教育规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并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2、加强培训,提升学前教育师资水平。教育部门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提升学前教育师资水平。2015年新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7名;统筹制定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培训经费统一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教师培训人数达4324人次,推荐省、温州市级骨干教师培训30余人;全市幼儿专任教师持证率达54.15%,比上年提升15.9%,幼儿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75.28%,比上年提升20.2%。
  3、多元投入,改善学前教育硬件设施。加快高品质新园建设,新建滨江幼儿园瑞祥园区(公办),投入经费约1892万元,办学规模12个班级;江南新区江景花苑幼儿园(公办),投入经费约1800万元,办学规模12个班级;飞云嘉禾实验幼儿园(民办),投入经费约2000万元,办学规模20个班级;莘塍第三幼儿园(民办),投入经费约1700万元,办学规模 11个班级;市幼解放路园区和玉海中心幼儿园虹桥路园区(公办)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仙降中心小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即将启动建设。如期完成新建公民办幼儿园6所,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市幼儿园的整体办学水平。
  4、狠抓落实,深化开展无证幼儿园整治。我市无证园整治任务艰巨,为此,2014年市政府将清理整顿无证园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工程”,落实部门、镇街职责,建立奖惩和问责机制。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我市幼儿园换证、无证整治问题。相继出台会议纪要并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就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各部门、镇街协调,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零无证”。
  三、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学前教育仍是整个基础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我市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明显低于全省的平均发展水平,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当前,突出的问题有:
  1、财政投入力度不足,公办民办相差悬殊
  虽然近些年学前教育方面的财政投入逐步提高,但与其他学段相比,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与其事业规模不相称,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仍处于较低水平。2015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5.55%,温州约为5%,(2014年:杭州9.65%,宁波7.57% )我市列全省倒数。同时财政投向不均衡,长期的投入不均衡,造成公、民办幼儿园之间的办园条件、师资配备和管理水平差异过大,多数民办幼儿园长期处于低层次办学,教育质量难以提高,安全隐患也比较突出。
  2、优质资源供给不足,入园政策缺乏公平
  一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目前群众公认的优质幼儿园主要是有诸多保障的公办幼儿园,而民办幼儿园“低小散”现象较为普遍。然而全市271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只有26所,仅占总数的9.59%。多数幼儿只能选择民办幼儿园或者无证幼儿园。二是招生政策不尽合理。多数优质幼儿园不是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招生,而公办和优质民办幼儿园收费差距较大,导致一些幼儿不能上家门口的幼儿园而被迫到较远的地段入园。这给安全带来隐患,也给交通拥堵造成影响。
  3、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就近入园难以实现
  一是公立幼儿园布点不均衡。按新调整的行政区域,我市还有12个乡镇(街道)至今没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城区也由于公立幼儿园布局不均导致入园矛盾日益突出。二是规划布局的刚性引导不够。长期以来,我市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对学前教育的配套公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学前教育规划滞后,幼儿园设置有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幼儿园的布点等没有作出刚性要求。在规划执行中,部分区域规划的配套幼儿园没有和小区住房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的幼儿园,有的也没有按规定及时移交,有的小区挪作他用现象也有发生。
  4、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师资队伍不够稳定
        一是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占比方面,2014年,我市55.08%,温州为60%,全省平均74.87%,杭州89.81%、宁波84.63%,列全省倒数。教师资格证持有率方面,2014年,我市38.25%,温州为48.14%,全省平均74.17%,杭州88.97%、宁波90.07%,也列全省末尾。二是教师队伍不稳定。目前,我市幼儿园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年工资平均3.8万,不到在编教师工资标准的60%,致幼儿教师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同时保育员因工资低,致队伍不稳定,人员聘请困难。三是教师素质提升难。由于师资、办学条件和管理等原因,我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尚需提高,尤其是占多数小规模民办幼儿园。这其中,园长和教师的素质至关重要,对保教人员的培训工作亟待加强。
  四、几点建议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良好的学前教育对人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当前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高水平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着力点,作为提升我市软实力和办好重大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二是立足普惠,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有较大幅度提高。要合理调整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向,确保公共财政投入优先用于“广覆盖、保基本”的普惠性幼儿园,建立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机制,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多元化投入。
  2、统筹规划,完善幼儿园布局和建设
要着眼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超前谋划新区人口集聚和二孩政策对学前教育的影响,切实抓好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一是在城区,要充分考虑居民就近就便入园需求,在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时,同步配套建设与城区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二是在农村,在抓好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同时,要考虑方便农民子女就近入园的实际,在人口较多的村举办幼儿园或幼儿班。三是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对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移交、管理与使用等环节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和相应操作程序,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学前教育
鼓励民营资本、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弥补学前教育资源紧缺,满足个性化需求。一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满足当地居民和外来务工子女的入园需求;二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力量办园的政策措施,在用地、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政策,促进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同时,要积极引进高端民办幼儿园,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三是对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公办园同等地位。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岗位培训、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方面,让其享受公办园教师同等待遇。
  4、注重内涵,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学前教育的关键。一要加大引进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招聘优秀幼教专业毕业生,适度提高公办幼儿教师的比例。二要妥善解决非在编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和待遇问题。研究利用职称聘用、工资集体协商、政府扶持等途径逐步提高非在编幼儿教师待遇,以稳定骨干教师队伍。三要加强培训。对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要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的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提出刚性要求和鼓励措施,促进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成长。四要注重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积极打造一支办园理念先进、专业基础扎实、事业心强的名师、名园长队伍,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此外,要强化学前教育管理职能。建议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主管学前教育的专门内设机构或增加管理力量。要研究建立全市学前教育质量的评估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根本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的准办级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要进行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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