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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处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08     阅读次数:15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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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1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同年10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针对如何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热点案件打击和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按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今年3月份以来,法制工委在薛尧弟副主任带领下,认真组织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
  市检察院重视《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司法效果方面。认真传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虚假诉讼和妨碍公务案件处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组织学习《关于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开展相关案件实证分析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对“虚假诉讼”、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依法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2件6人,其中1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不断强化妨害公务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积极加大对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今年以来共审查逮捕妨害公务案件16件,并对其中11件予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妨害公务案件27件,均予以移送起诉。
  (二)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方面。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设。通过完善不捕不诉案件决定权限、检察长签发制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流程,明确办案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监督工作,依托案件管理系统,积极强化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深入查找不捕不诉案件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并积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细化不捕不诉的适用标准。
  (三)强化热点案件打击,提升工作质效方面。积极加大对“逃废债”案件的打击力度,适时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侦查犯罪事实和资金去向。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批准逮捕该类犯罪2件2人,审查起诉3件3人。积极出台《保障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不断强化涉霸案件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间,批准逮捕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三霸”类案件5件14人,提起公诉6件45人。严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污染环境、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三类案件回头看,立案监督污染环境案件2件2人。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方面。积极加强干警的业务素质培训,及时制定干警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分批开展知识更新轮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转变干警的司法理念,提升其办案能力和技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司法专项监督、检察官履职评议等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积极开展整改落实,不断规范办案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
  二、需继续整改落实事项
  一年来,市检察院领导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努力将新刑诉法的立法精神与瑞安打击犯罪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努力在保障人权与从严从重打击瑞安社会的热点、焦点案件之间寻求平衡,确保了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在充分肯定整改成绩的同时,市检察院需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要正确处理线上考核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关系,要将依法打击犯罪的实际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兼顾考核工作。要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对于一些可能被判处轻缓刑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探索建立直诉快判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员额检察官的学习培训、绩效考核和惩戒监督机制,引导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从立法精神和原则出发,从社会学、哲学的角度思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重要意义,避免片面、机械地理解和执行法律,在办案中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要继续规范司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要求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及时、公正地审查案件,防止工作拖沓,防止简单案件以“重大、复杂”为由不规范地延长审查期限。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分案、审批流程,避免因技术性原因而影响检察官办案节奏,确保案件及时办结。要严格文书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错别字、日期差错等低级错误。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案件实际工作需要,规范、慎重地适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防止退回补充侦查程序成为不合理延长审限的手段。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案卷归档工作,防止遗漏案卷材料。要进一步加强存疑不捕案件的后续跟踪工作,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在补充取证完毕后及时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防止案件脱失。
  (三)要继续强化热点案件打击。虚假诉讼、妨害公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逃废债”、寻衅滋事、贩卖毒品、“食卫环”等违法犯罪,仍是严重影响我市建设和发展的突出问题。能否有效予以打击直接关系到瑞安社会治安稳定,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司法权威的确立。依法严厉打击该些犯罪行为,仍是当前我市司法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市检察院要严格依法做好该些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转变司法理念、规范侦查行为,进一步提升热点案件查处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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