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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水利局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7     阅读次数:23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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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水利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水利局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市水利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同年9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市水利局工作的评议意见》,针对市水利局存在的整体防洪排涝能力不足、“剿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水利执法监管力度不大、水利人才队伍基础不牢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评议意见和整改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今年4月份以来,薛小平副主任带领评议调查组成员,认真组织开展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督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
  市水利局重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落实,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逐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水利改革发展活力得到激发,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一)在强化系统思维,合理谋划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注重提高水利规划科学性,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和防汛抗灾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系统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扎实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的筛选、上报、储备和建设,实现储备一批、可研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持续深化平原河网水系治理,着力加强洪涝灾害易发、重点河流和河段治理,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山塘、海堤除险加固,全力开展河湖库塘清淤,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在强化担当意识,注重提升执法监管实效方面。在落实“剿劣”工作职责与“河长制”方面积极作为,建立清淤疏浚、入河排污口、河湖综治、生态调水等“四张清单”,强化内外联合,成功助力剿灭劣Ⅴ类水。从严打击飞云江干支流非法采砂行为,加密巡查监测频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编制完成《飞云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起草《瑞安市溪流疏浚及弃渣处置实施方案》,疏堵结合治理非法采砂“顽疾”。创新建立项目技术审查制度,实现项目评审阶段的提质增速;创新建立市场主体行为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水利设施审批、建设及建后的监管,补齐“重建轻管”短板。
  (三)在强化服务能力,着力增强水利队伍活力方面。全面落实村级水利员改革方案,统一公开招选,明确退出机制,以差异化考核实现减员增效。重视水利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至今,举办各类培训9班次,新招录各类专业人员3名,派出7名中层干部进行上挂和下派攻坚,8名原抽调外单位人员全部回流并进行合理再配置。突出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机关工作不断提速提质提效。
  二、需继续整改落实主要事项
  从督查情况看,市水利局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但仍存在重点水利工程前期进展缓慢、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滞后、水行政执法缺乏有效震慑手段、水利改革攻坚还需加大力度等问题。对已整改落实的事项,市水利局要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市水利局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整改。
  (一)突出重点,继续加快推进水利防洪减灾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保障体系,在建项目要抓进度,力争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前期项目要抓突破,积极加强与省、市发改、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可研、初设等前期审批方面的支持,力争尽快实现开工。
  (二)多措并举,全力巩固治水剿劣工作成果。加强水系疏通,综合运用清淤疏浚、引水配水、生态修复等手段,打通断头河,改善河网水系布局,促进水体流通。加强“三改一拆”,加大涉水清障拆违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破坏水资源、影响水安全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加强污水治理,进一步健全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或办法,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或变更、检查核查、监测、通报、处罚、台帐等全过程管理要求。
  (三)关注民生,如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不推诿、强担当、明职责,创新解决方式、科学组织施工、加快推进力度,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建设,2020年完成扫尾。合理谋划,建管并重。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注重进度与质量双提升、双保障,以健全机制、强化管护为保障,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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