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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7     阅读次数:2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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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同年9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评议意见》,针对市市场监管局存在的机构内部整合不到位、行政许可部门衔接不够、市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评议意见和整改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今年4月份以来,调查组认真组织开展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督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机构内部整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一)在加快内部融合,提升履职水平方面。深化机构整合、职能融合,内部科室调整合并为19个,部门职能梳理合为18项。注重基层站所建设,业务骨干和年轻干部优先向基层单位倾斜,在编在岗人员有70.5%下沉一线、服务基层。实施市监系统干部职工两年轮训;组织举办食品、特种设备等专项业务知识培训;做好“老带新”、“手把手”等传帮带工作。编制《市场监管业务学习手册》,对内部业务进行规范与指导,为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行权提供依据。实施作风效能“智慧监管”,机关作风、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二)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方面。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商注册登记所有事项实现“一人通办”,商事登记涉及7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145项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2项实现“零跑路”。规范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妥善处理好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关系,理清职责边界,强化协同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完善考核奖惩等制度,强化业务能力,落实分片包干。指导鼓励食品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在强化监管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方面。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抽检频次,重点检查小餐饮、食品小作坊和大型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主要食品、婴幼儿主辅食安全状况稳定较好,农村传统食品作坊取得较大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员业务培训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提升监管能力,消除监管盲区。积极开展微商、微店、论坛、网站等网络广告宣传、产品销售专项巡查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发展。
  (四)在规范行政执法,净化市场环境方面。始终保持食品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有毒有害食品“零容忍”。结合“四无”整治,重点打击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食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合力。对五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查找并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快积案清理和案卷归档,办案质量明显提升。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轻微违法容错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需继续整改落实主要事项
  (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加快建立覆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索证索票、质量追溯等各种机制,充分把握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有利契机,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
  (二)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贯彻落实涉企执法“三个一律”,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杜绝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引企业服务指导和督促整改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发展,避免企业因轻微违规行为进入失信名单。
  (三)要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进程,涉企证照由市监窗口通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破信息孤岛,以“数据跑”代替“人跑”,促进更多审批事项实现“零跑路”。
  (四)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牵头抓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出台《瑞安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发展水平,确保按期通过创建验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快建设覆盖我市主导产业的质量检验检测平台,以质量工作助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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