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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07-17     阅读次数: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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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刘玉庭所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所作的关于对市综合执法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17年1月挂牌运行以来,市综合执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制度保障、难点整治、城市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现实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其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为此,特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理顺关系,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厘清职责边界,严格落实《关于厘清市县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边界的指导意见》。加快职能整合,切实提升履职实效。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信息传递、执法协助、争议处置机制,及时协调规划建设批后监管问题,有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与镇街的职责分工,强化对基层中队的业务管理,不断提升基层中队业务水平。
  二、转变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巡查监管,从严查处人行道违停、偷倒建筑垃圾、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对占用盲道、公共设施、绿化带等严重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违停车辆要一律予以拖移。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和调查取证行为,提高文书质量,切实做好案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强化监管,提升城市管理成效。积极创新,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疏堵结合,有效化解乱停乱放、乱倒固废、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难题。深化环卫体制改革,明确“一把扫帚扫到底”保洁范围,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保洁公司的考核监督,提升改革工作成效。严格落实“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尽快出台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积极督促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责任人落实保洁责任。强化瓶装燃气管理,严厉打击送气工私自设点存放、销售瓶装燃气的违法行为,确保燃气安全;在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垄断经营。
  四、多措并举,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内部考核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懒政惰政行为,切实打造一支积极作为、履职尽责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服务为民的能力。继续整合内部职能,优化科室职能划分和执法力量配置,提升工作合力。强化执法保障,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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