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10 阅读次数:2464
(2018年9月21日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1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林晓洁、吴晓萍、潘培东、傅蝶蝶等4位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组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被评议检察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依法履职、公正办案,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经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但是,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被评议检察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仍需改进提升,特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林晓洁检察官
1. 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升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
2. 要积极发挥自身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主动做好年轻干警的传帮带工作。
二、吴晓萍检察官
1. 要积极发挥审查逮捕对公安机关办案的指导作用,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逃废债”、虚假诉讼、拒执等热点案件的立案侦查和追赃挽损工作。
2. 要从刑事犯罪的形势和特点出发,强化侦监工作创新,努力打造侦监工作新亮点。
三、潘培东检察官
1. 要高标准要求自己,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心得体会,提炼办案经验,提升理论研究水平。
2. 在注重办案专业化、精细化的同时,要加快办案节奏,提升工作效率。
四、傅蝶蝶检察官
1.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根据阶段性刑事犯罪形势,充分认识特定类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断提升办案社会效果。
2. 要坚持学以致用,以理论指导法律实践,不断提升独立办大案、难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