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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助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30     阅读次数:6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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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6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4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增丰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助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视察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市长、分管副市长多次专题研究,制定议案办理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在规划调整、政策制定、资金保障、工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良好。但还存在工程进度不快、责任落实不严、协同机制不畅、工程监管不力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紧盯目标,如期完成任务。市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紧盯“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截至目前,列入2018年城镇供水扩面攻坚计划的项目,还有3个二级管网项目未进场施工、49个三级管网项目未完工,实际完成投资远低于财政预算安排。按照既定计划,2019年城镇供水扩面需完成10个二级管网项目、113个三级管网项目(不含今年在建项目),且根据“应纳尽纳”的要求,还有部分具备条件的村没有纳入集镇供水扩面范围,需要调整规划将其列入2019年建设项目,建设任务比今年更重。2018年7月,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农民饮用水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近期,省领导又作出“坚决打赢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攻坚战”的指示,要求对标2020年全面达标提标制定实施计划。我市此项工作起步早、基础好,应在全省争做标杆,如期完成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市政府要由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农村饮用水暨集镇供水扩面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
  二、压实责任,形成攻坚合力。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村和作为建设主体的市公用集团,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主要领导要紧盯工作进展,分管领导要具体指挥,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程政策处理和涉路涉河审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支持,及时完成。市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召开攻坚动员会,进一步强化相关单位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大对该项工作的考核力度,适当提高考核分值。
  三、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建设局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充实一线技术指导和监管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要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已建成投运的单村联村分散供水工程,水利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探索完善物业化管理机制,加强水源巡查和出厂水质抽查,确保水质净化到位。要进一步督促有关行政村规范水费收取,构建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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