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康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马康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9年8月21日瑞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马康宁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文忠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陶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倪国敏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塘下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陈金春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陶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苏子文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马屿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邱曙剑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
任命黄其宁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林孟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李冰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薛箴言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塘下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