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学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9 阅读次数:3345
关于陈学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2年5月3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学志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戴大良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涂圣通同志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潘玉红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吴旭华同志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