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木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阅读次数:3240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经2015年6月11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蔡木义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董学认为瑞安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仙芝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欧阳一凡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袁小丽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