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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木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阅读次数: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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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经2015年6月11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蔡木义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董学认为瑞安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仙芝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欧阳一凡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袁小丽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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