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秀哲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阅读次数:1290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经2016年3月31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金秀哲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进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塘下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万敏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张德朝为瑞安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任命黄其宁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魏杨豹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马屿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詹应国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余海瑞为瑞安市人民法院马屿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鸥翔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倪松华为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成淼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赵珍为瑞安市人民陪审员。
免去薛中卫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马康宁的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钟瑞松的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何小云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蔡邦建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葛建敏的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萍萍的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钱昭广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萍萍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萧方训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邹丽雅的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