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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7-07-23     阅读次数: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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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4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19件,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大会主席团讨论研究决定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议案》(2件合并为1件)作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62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两项合计481件,这些建议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城乡建设、交通能源、农业方面,占总件数的68%,其中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办理的有476件,(闭会期间二件、市政府办理478件)所提的建议不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转市委有关部门处理的有5件(市委组织部2件,市委宣传部1件,市农办2件)。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建议的内容,择定5件作为重点督办的建议。
        4月25日,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按时高效地完成办理工作。自交办会后,市人大代表工委利用各种机会、各种途径跟踪督查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反馈督查意见。9月份开展走访市人大代表活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5组到各片区召开座谈会,征求代表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议办理的意见,加强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9月16日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建议办理情况作了研究分析,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14个部门在会上作了汇报。
       从办理结果来看,今年的办理工作,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据我们对已答复的363件建议分析统计,代表所提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52件,占69.4%;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8件,占24.2%;因政策或条件不允许等原因,向代表作出说明解释的23件,占6.3%。从反馈的363件意见来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310件,占85.4 %;表示基本满意的46件,占12.7%;两项合计为98.1%。表示不满意的7 件,占1.9%。市人大常委会择定作为重要督查督办的5件代表建议,基本上得到了解决或者正在解决之中,代表均表示满意。综观整个办理工作,今年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办理好代表建议,把建议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大多数承办单位的领导非常重视办理工作,坚持把办好每件建议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作为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密切同群众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政府工作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大多数承办单位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每一份建议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市民政局、市政园林局、财政局、水利局等许多承办单位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二、规范程序,严格办理,努力确保办理质量。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大多数承办单位能严格执行市大人常委会和市政府规定的有关办理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办理工作。一些承办单位通过“三联系一邀请”的办理方式,即办理前联系代表了解想法,办理中联系代表求计问策,办理后联系代表进一步征询建议意见,必要时邀请代表进行现场分析,共同研究对策和措施,代表对此做法深感满意。市民政局制定了办理工作制度,规定了四项内容:一是办理职责,实行局长负责制;二是办理程序,明确在交办会后2个月内完成办理工作,情况复杂一时难以答复的,可再延长1个月;三是办理原则,立足于解决问题,提高办理质量;四是办理要求,采取登门拜访、“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沟通,听取和征求意见,协商解决的办法。由于要求严格,作风务实,该局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市水利局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快水利事业发展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二是注重沟通,工作到位。坚持“三联系一邀请”办理方法;三是逐级把关,质量到位。及时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四是定期催办,时间到位。今年我市连续遭受多个台风袭击,水利部门抗台救灾任务繁重,但该局主办的68件建议及时答复代表,满意率达100%。
       三、落实措施,改进方式,积极提高办理实效。大部分承办单位都能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代表沟通交流,讲求办理实效,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对现有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认真予以落实;对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了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对与事实有出入或有悖现行政策的,作了解释说明。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旧城办、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园林局等承办单位,都先后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见面会。市民政局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办理方法,取得了一定的实效。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对出大殡和青山白化管理的建议,该局迅速行动,协同公安、监察、环保、文化、文明办及各街道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事前告知,现场监控,事后综合处理的方式,连续行动1个多月时间,制止出大殡100余例,拆除坟墓7600多座,有效控制了出大殡和青山白化现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税局等多家单位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承办建议,以文件形式向人大代表作出书面答复,并在网上公开答复件,提高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看办得是满意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介入不多,参与不够。少数承办单位抱着交差思想,草率从事,经办人员不落实或不稳定,造成办理工作脱节,拖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后腿。
       二是办理进度有快慢,进展不平衡。按规定,承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后3个月内办复,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最迟也不能超过6个月。各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答复基本在8月初予以完成,但个别部门见面会开得比较晚,有的直到9月初或中旬才开见面会,答复件和反馈表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较迟。截止9月16日,已办理439件,未办36件,已办理的只占93%。
       三是与代表沟通不够,抓工作落实不够。从各片区代表座谈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不够主动,没有召开见面会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办理工作仅仅停留在文来文往上,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另外,由于受今年第5号、9号、13号台风影响或其他一些原因,个别部门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没有对代表作详细说明,也没有及时向市府或分管市长汇报要求协调解决,从而拖延了答复时间。
       四是程序不到位,行文不规范。对于涉及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甚理想,以至代表对答复件不满意。同时,仍然存在代表建议“回娘家”的情况。一些承办单位的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不够重视,如有的在答复件上方没有注明ABCD符号(A表示已解决,B表示部分解决,C表示待解决,D表示无法解决),有的称代表建议为代表提案等。
        为了更好地完成下阶段的办理工作任务,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建议,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各承办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健全,分工仔细,责任明确,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承办科室和经办人员,建立定期办理汇报制度。
       二要进一步规范办理,提高质量。要认真研究探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律,不断完善交办制度、督查制度、审议制度、见面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办理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要采取与代表见面座谈、上门走访、电话联系、邮寄书信、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正确理解建议本意,听取代表的意见,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提高见面率、反馈率、满意率和办结率。
       三要进一步注重实效,抓好落实。市政府对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已解决的书面意见,在各承办单位自我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和跟踪督查,确保书面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重新与代表见面协商,重新办理,确实因条件、政策限制的,应向代表作出耐心解释,取得代表的谅解。建议市政府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一次座谈会,请领衔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意见。总之,要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使代表满意。要不断改进方法,推行现场办理、联合办理、网上办理等措施,在提高工作实效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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