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活动,积极为市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为建设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2006年度闭会期间的市人大代表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要把组织代表学习作为代表活动的重要内容,贯穿于代表活动的始终,采取培训班、代表小组会等方式,结合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在学习内容上,一是学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二是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代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三是学习中发[2005]9号文件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四是学习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与报告。通过学习,提高代表的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积极开展代表活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审议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代表活动。
各代表中心组(原代表团)各乡镇要把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如“十一五”规划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沿”整治食品安全及代表建议办理等重点内容,组织代表,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
三、制定计划,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
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具体安排:
1、3月份,组织代表(省、市、本市三级代表)对环城河源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视察。
2、5月份,各中心组组织代表对“三沿”整治工作进行视察。
3、7月份,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并进行调研、讨论。
4、组织代表对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督办。
5、10月份,组织代表对市政府为民办实事10个项目进行督办和检查。
6、组织代表对重点工程及四大工程专题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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