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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议案 、建议督办工作的创新
发布时间:2007-07-05     阅读次数: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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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议案 、建议督办工作的创新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江小娜
                                                                           (二OO四年七月五日)

            
    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好坏,首先取决于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取决于政府及部门的承办力度,但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力度同样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对瑞安市第十二届人代会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回头看”,特别是对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的办理实践进行分析,“两改一同价”,“让百姓吃上放心水”等议案、建议,督办有力,方式得当,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但是,“加快寨寮溪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缓解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等议案、建议的办理,人大代表就不大满意了。细析原因,我们在督办环节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可忽视:督办的针对性欠强,督办的主体不多,督办方式较少,督办的力度不大。要解决好这些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督办工作要在继承历年积累的好制度好方法之外,更要做到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一、扩大督办主体,改单一督办为联合督办。
       事物在变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前进,代表议案、建议涉及的不少问题,对办理和督办工作来说,都是严竣考验和崭新课题。在新形势下,议案、建议的督办仅靠人大常委会单一主体的力量是不够的,要借助社会其它力量,形成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专业性工委、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多元化构成合力,实施全方位督办,以增强督办的有效性。
  (一)强化人大常委会督办中的领导与协调作用。加强对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中应发挥立规、建制、领导、协调作用,做联合督办的牵头单位。一是制订督办规定,如制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用“法”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增强督办的刚性。二是建立一系列督办制度,为提高办理实效提供制度保障;如交办督办制度,与人大代表面商率、满意率和问题的解决率制度,汇报会制度、办理工作的宣传制度,激励制度、反馈制度等等。三是组织代表工委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办,对议案、建议的办理进行调研、视察,了解办理的进度和质量,征询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四是对需要跨部门办理的议案、建议认真做好协调工作,避免互相扯皮、推诿,久拖不决。
  (二)代表工委围绕“四查一办”负责具体督办。作为负有直接督办责任机构,要把议案、建议督办的工作做实,要做好“四查一办”工作。一是排查。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比较,确定重点,建立档案,明确责任,限期办理。二是抽查。到承办单位抽查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并帮助其处理疑难事项,创造条件抓好办理。三是视察检查。组织专业工委、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员就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对办理结果要做好宣传,及时通报,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复查。要在规定时限内“回头看”,对已经办理完毕并予以报结的要进行检查,要听实情,讲实效,重在解决率,寻找差距,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完善办理成果。一办:就是现场办理。对议案、建议的办理,先期要进行调查,然后与承办部门沟通,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办理,从而加大督办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影响,提高办复效率。
  (三)组织专业性工委共同督办专业对口、业务熟悉的议案和建议。 农经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法制工委等专业性工委,其业务涵盖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专业性强,熟悉对口部门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目前,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代表提的议案、建议涉及的范围很广,政策性、专业性也很强,单靠代表工委来督办,不仅力不从心,而且难免由于专业不对口,业务不熟悉而发生的督办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专业性工委平常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课题与代表提的议案、建议内容,很多是相吻合的,两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则督办的效果更佳。今年我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把《整治餐饮店环境污染》、《加快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六件重点督办建议,按内容分别落实到对口专业性工委,分头督办,效果较好。
  (四)发动人大代表按照行业和区域分工参与督办。对议案、建议督办也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充分履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办理和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的一种重要形式。将议案、建议的内容进行分类,按照人大代表的所在行业和专业进行分工,人大代表按照分工的内容,可以通过代表小组活动、持证视察、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对议案、建议办理进行督查,这样既可促进议案、建议办理的进度和质量,又可以发挥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提高履职水平。
  (五)借助新闻媒体协同督办。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喉舌,具有宣传、教育、监督功能,平常要充分有效地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议案、建议办理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的报道。公开议案、建议内容,报道办理过程、公布办理的结果,以及人民代表的满意度。对办理成效好的承办单位进行表扬,对办理不力、敷衍塞责、代表不满意的承办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让全社会来督办。去年,我们借助“代表在线”、“实事面对面”等媒体,对群众意见大的、代表反映多年的、办理后经常反弹的建议进行督办。如“治理毁田盗泥制砖”的重点建议,通过媒体督办,使政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铁的手段,治理了这个久治不愈的顽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代表很满意。
        二、创新督办方式,尝试网上跟踪督办。
       新形势下,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层出不穷,在解决这些问题时,需要新的“桥”和“船”。这就要求我们在实事求是中创新,在继承和开拓中创新,在不断升华实践经验中创新,在吸收与借鉴中创新,建议督办工作也是这样。既要坚持在多年实践中创造的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方式,如:督办会、专题视察、汇报会、调查走访等,又要不断推出新措施,采用新方式,并做到新的方式和传统、常规的做法有机结合。
  (一)建立人大信息网站实施网上督办。互联网技术逐步代替传统办公手段,搞好督办工作,已是势在必行。互联网技术是一种省时、便捷、透明的现代自动化办公工具,为督办工作提供了新的物质技术条件。我们的初步打算是让所有的承办单位上网,将议案、建议办理实施方案,承办的主要责任人,办理的时限,承办的进度,办理的结果,在网上公布,接受督办主体、人民群众上网检查和监督,评估办理实效,从而提高满意率。今年我市人大要建立人大信息网站,对代表议案、建议实行网上督办,提高督办水平。
  (二)对办理难度大且容易反弹的议案实施全程跟踪督办。一些议案、建议涉及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大,并容易反弹,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缓解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加快建设扶贫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与陶山工业园区,促进中西部经济更快发展”等议案,要实施跟踪督办,从制订办理实施方案开始,到办理的每个环节,乃至办理的结果与质量,进行全程式动态跟踪监督。同时,要对议案、建议办理进行“回头看”,承办单位该补课的补课,该解释的要解释清楚,以提高办理的实际效果。
  (三)运用代表约见实行督办解决问题。《代表法》规定代表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约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监督权。在议案、建议督办的实际中,完全可以运用此种方式,代表可以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议案、建议,直接约见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解,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督促承办机关加快办理进度,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如,今年人代会期间飞云镇市人大代表,就本镇林洋片区12个村群众的吃水问题,约见了分管市长、市政园林局局长、自来水公司经理,并在市人大代表工委的协调下,对双水源供水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就统一供水、统一管理的问题达成了共识,使拖了半年之久的问题得到解决。
        三、更新督办理念,达到督办与支持的辩证统一。
        监督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对议案、建议的督办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运用。人大常委会不仅对议案、建议要敢于督办,而且要善于督办。但是,监督与支持是辩证统一的。从议案、建议的整个办理过程中看,虽然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的。因此,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给予政府和承办部门更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主动帮助承办部门解难题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实效。
  (一)主动与市政府和承办单位共同协调办理中的问题。通过办理汇报会、与代表面商会、代表座谈会、代表来信来访等形式,帮助政府和承办部门出谋划策,处理好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如,飞云镇林洋片区吃水问题,我们是从代表来访中得知,这个问题反映了半年之久,街道、村干部跑了20多趟,并在人代会之前,林代表在征求选民意见时,收集的建议。于是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动介入,了解群众要求,了解承办部门的困难,共同想办法解决。
  (二)主动做好政府有关承办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有些议案、建议办理涉及承办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易出现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人大常委会要主动进行协调,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如今年《医疗废物无公害处理》的建议,办理涉及到卫生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在人大代表视察中发现,此建议交办已过2个多月,仍放在卫生局,没有一点动作。于是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召集以上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分工,明确职责,督促抓紧办理。
  (三)主动协助政府承办部门向代表、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因政策不允许的或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或无法解决的,政府和承办部门作出的解释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人大常委会要帮助政府向代表作出解释,并通过代表向群众做工作,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如,《飞云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办理,市人民政府相当重视,成立了指挥部,并着手前期工作,但飞云江系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治理所需资金约18亿,仅靠瑞安市政府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争取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列入大江大河综合治理,需要省、地、市三级政府共同解决。于是我们向代表作出了解释,得到了代表理解。
     实践证明,只要我们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增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形成督办合力,采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同时与“一府两院”进行有机配合、协调,议案、建议的督办效果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定能在督办工作中真正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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