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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监督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07-06-29     阅读次数: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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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监督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王金华

      

       备受关注的监督法已经颁布并即将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应积极组织学习,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基础。笔者认为,在学习贯彻监督法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要扩大范围。很多地方人大常委会认为监督法的学习贯彻是人大常委会自己负责的事情,只抓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而忽视了“一府两院”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教育。这种情况,势必会影响监督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借监督法颁布并即将实施,党委和政府普遍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党委汇报情况,组织“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加强学习,并积极协调新闻单位,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要做好规范和过渡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认真对照监督法,充分利用法律实施以前的这段时间,对目前的监督工作和相关规定、办法进行全面梳理,符合监督法规定精神的,要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规范,为监督法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贯彻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各级人大常委会应根据本地情况和人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监督法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力争通过强化监督工作,做到为政府解难题,为群众谋利益,为发展添动力。

  四是要坚持不断探索实践。由于各地工作情况不同等原因,监督法对尚不成熟、存在争议较大的做法未做出具体规定,部分人大工作者从而认为这是不提倡或者限制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探索创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对监督内容进行丰富深化,才能使监督工作的实效不断提高,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作者系山东省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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