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代表满意率”
葛恒部(江苏灌南)
代表满意率是人大使用较多的一个词汇,在评议、述职等许多场合都很常见,特别是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代表满意率更是不可或缺。由于代表满意率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代表对某人、某事的看法和评价,更由于它量化、直观,因此许多人大的同志都喜欢用它来反映代表的认同度,有的甚至把它当成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指标,似乎代表满意率高了,就表示工作到位了。
但是,代表满意率真能这样可靠地反映代表的实际态度吗?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在代表表达满意的背后,往往有着多种不同的心态。比如,同样是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有的确实是因为所提建议得到落实,或者办理工作实在而真正感到满意,而有的则可能不太满意,甚至很不满意,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是对人大的性质、地位认识不足,认为办理工作是搞形式、走过场,存在敷衍应付心理;或者是因多次失望而对意见反馈、甚至办理工作失去信心;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愿得罪承办单位;或者是责任心不强等,最终都不真实地、违心地作了“满意”的表示。这几种情况,实际工作中是大有存在的,对此,如果我们不加分析,就盲目地相信它、使用它,甚至夸大它的作用,把它作为评价建议办理好坏的唯一标准,或者作为一项政绩而到处宣扬,那就对人大工作十分有害了。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要完全否定代表满意率。事实上,代表满意率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在一些场合,也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代表的认同度,关键是要一分为二,既要看到它的积极作用,又要注意它的局限性,不能把代表满意率绝对化、迷信化,更不能被代表满意率所蒙蔽。特别要注意避免的是,明知代表满意率的局限和不足,明知代表的真实态度不一,但仍然把它作为自我标榜的资本,到处张扬和宣传,这就不仅是对代表满意率的滥用,而且有违人大工作的宗旨。同时,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客观解读代表满意率,必要时,还可通过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以便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自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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