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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7-08-01     阅读次数: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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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

湖北  匡载舟

  经常能在各类媒体上看到这样的先进人物报道,先是大篇幅介绍该人物在本行业内、本职工作上取得了如何突出的成绩,做出了如何先进的事迹,当然,这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文章到了收官处,该罗列此同志获得的无数种荣誉称号时,往往会在结尾隆重推出――“在今年x月x日,xx同志还光荣地当选为市(县、镇)人大代表。”至此,文章结束。
  见得多了,便老觉着味道走了样,光荣是够光荣了,“人大代表”却似乎成了幼儿园小朋友最向往的小红花――好看、招摇,实用性却不值一提。这样的文章一多,读者脑子里的“小红花”形象日益巩固,倘若不读宪法,怕是真要拿“人大代表”当“小红花”了。
  “人大代表”到底是什么?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作用明确,职责重大。“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一位人大代表之所以成为“人大代表”,是因为人民相信他有心有力,可以代表大家行使“当家”的权力,故推选他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不是因为他在本职工作上风光无限,进而有资格摘得这顶“高帽”。
  但现在面向大众的媒体却似乎总在传达这样一种信息――“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中佼佼者们独享的光环”。
  想当代表?先问问干哪行的。工人,必定是劳动模范;农民,须会科技致富;企业家,要资产雄厚的;科学家,要得过大奖的;文艺工作者,不用说,定是妇孺皆知的……最后得出结论,人大代表=先进典型,当选代表不过是先进们头上又多了一道光环而已。
  诚然,当选人大代表的确是值得骄傲的事。然而,“人大代表”传递民意,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其被选举出来的意义明确,其本身责任重大,至于荣誉,当在其次。
  “人大代表是荣誉称号”――此不正确理解的蔓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关注民生,传达民意,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这样的核心价值被忽略,人民群众无法正确认识到“人大代表”的作用意义及肩负的重大责任,自然会在选举尺度上发生偏差。如此,真正能尽心尽力于代表工作的同志不但当选难,其自身怕也没了参选的念头了。另一方面,人大代表本人倘若也将“称号”概念藏于脑中,则后果更为严重。把代表身份当作荣誉光环的人大代表,对代表的工作职责又将作何理解?所谓荣誉,即是对本职工作出色的褒奖,那么继续完善本职工作就是对荣誉的最好回应,而代表工作则顺其自然的沦为“鸡肋”,“反正我又不是因为后者而当选的……”。
  现实局面如何?不容乐观。将“人大代表”看作荣誉称号的群众也好,代表也好,皆大有人在。打个比方,看到此文的读者,能脱口而出自己选区人大代表名字的朋友有几位?想必不多!受过表扬的人多了去了,我凭什么记住那位“代表”――人大代表的重要意义被“表扬”所隐去,社会审视角度的偏差演变为整个社会的悲哀!
  “不知人大究竟是做什么的,一直以为人大代表是种荣誉称号”――这种思想状态已是当前我国社会未能在全民中树立“人大意识”的直接表现。民众不知其为何物,又何谈“参与热情”,民主之路又如何健康前行。在全民中树立“人大意识”,让更多的普通民众了解人大工作,提高其参与热情,是推动我国民主进程的必由之路。
  “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要深入人心,人大和新闻传媒工作者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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