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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好乡镇人大工作“责任田”
发布时间:2014-08-11     阅读次数:7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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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就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特别指出要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发挥乡镇人大更大的作用。这对于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我们一定要以讲话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地改善乡镇人大工作,不断推进乡镇人大新发展。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巩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没有乡镇人大体制的成熟完善,没有乡镇人大的有效作为,整个人大的权威就很难确立,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也很难充分实现。
  近年来,乡镇人大在实践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许多乡镇人大运行状况不尽如人意。如乡镇人大主席兼职分管过多具体事务,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会期短、内容少,人大代表的意见得不到充分表达;人大监督流于形式,效果不够明显;乡镇代表总体素质不是很高,密切联系群众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使得乡镇人大处于缺位、错位和不到位状况,不仅与法律的要求不符合,也与民众的意愿相违背,影响了乡镇人大的形象和权威。
  种好“责任田”贵在责任心。责任心的强弱与否,关系到“责任田”的收成如何。作为乡镇人大工作者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把乡镇人大工作看成是人民的一种信任,是自己的一种责任,以“一线”的工作状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要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的思想,靠工作建立威信,凭实绩赢得信赖;要积极关注民生、顺应民意、为民办事,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抓住问题监督到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只有这样,乡镇人大的工作才会细致,才会到位,才会不断发挥应有的作用。
  种好“责任田”重在与时俱进。从目前来看,乡镇人大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如果不与时俱进,依然因循守旧,乡镇人大工作难有起色。可以这么认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职权,过去一直没有履职到位,经过努力我们做到了,这就是与时俱进;宪法和法律虽有规定,但比较原则,我们把它具体化,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效果,这也是与时俱进。当然,修订了相关法律条文,赋予乡镇人大更为实际有效的职责,这更是与时俱进。可见,乡镇人大可探索创新的内容是很多的,乡镇人大更好发挥作用的空间是很大的。为此,我们要善于创新思维,要探索如何更有效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如何提高乡镇人代会的实效、如何有效使用刚性监督手段等,使乡镇人大工作不断深化、发展和提高。
  取得实效是种好“责任田”的目的。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虽然目前乡镇人大面临一些问题,但是绝不能认为乡镇人大是“橡皮图章”。作为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是为民谋福祉的地方,乡镇人大工作不是“花拳绣腿”,而是求实效的“南拳北腿”。实效不是一句空话,其体现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民生问题的解决;实效不是一句套话,其体现在政府对人大监督议题、议案建议的落实;实效不是一句大话,其体现在基层民主法制环境的改善。
  “春播一粒种,秋收万颗粮”。我们相信,乡镇人大的“收成”会一年更比一年好。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林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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