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1-03-29 阅读次数:1509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11年3月17日瑞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线,认真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
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一)审查和批准市政府关于瑞安市2010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瑞安市201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三)听取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三、加强跟踪监督。继续对关于“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切实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加快农房改造,推进新农村建设”等议案,食品安全法、人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完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职务犯罪查处和审判等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和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