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
(2012年8月)
今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以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品牌法院为目标,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八项司法”,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上半年,全院干警在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拼搏争先,负重奋进,审判质量效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共收各类案件10691件,同比上升34.53%,结案9731件,同比上升52.60%,收结案数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3位,温州市基层法院保持第1位。相比去年同期多办结案件3355件,法官人均多办结案件31件,为“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司法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为金融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抢抓温州成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重大机遇,认真调研司法需求,依法支持金融综合改革。相继出台《保护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财产保全担保暂行办法》,加大金融债权四优先保护力度,建立金融债权案件立案绿色通道,放宽金融债权案件保全担保条件。成立金融审判庭,为保护金融债权提供了组织保证。对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保全、集中审理、集中执行。全国率先成立了以一等功臣、全国优秀政法干警陈万敏法官命名的陈万敏金融执行工作室,发挥优秀司法品牌效应,加大执行力度。上半年共收金融债权案件230件,审结166件,同期结案率为72.17%;执结70件,执结率为70.6%,到位标的额为1787万元。
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受经济下行压力和局部金融风波影响,今年以来我市部分企业停产倒闭或陷入困境,涉诉纠纷明显增多。为此,我院提出变思路、给出路、留活路、防跑路新要求,注重把握好涉案中小微企业的差异化处置问题。对涉案频临倒闭而产业又有发展前途的企业采取和解、重整,努力使企业起死回生、渡过难关;对无发展前途、无挽救可能的“植物人”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手段,尽可能实现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5月,我院立案受理了《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温州市首例破产案件---里学集团破产案,案件正在妥善审理之中。
二、深化和谐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犯罪,调节经济、民事、行政法律关系,加强执行工作。上半年,共新收刑事案件1276件,审结1348件,同比分别上升55.8%和61.63%;共收民商事案件5310件,结案4622件,同比分别上升41.98%和61.83%;收行政案件41件,下降22.64%,结案40件;新收执行案件3702件,同比上升28.01%,结案3334件,同比上升51%。
(一)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瑞安“平安四连创”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开展“除恶治乱”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性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共判处此类罪犯799人。其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130人,占16.27%。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受理此类案件3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妥善审理上望街道雅儒村贾文法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认真做好危险驾驶罪的审理工作,审结323件,判处326人,8人被适用缓刑,实刑率为97.55%,社会效果良好。
重视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不大,有悔改表现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共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217人。
更加强化人权意识,依法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刑事扩大辩护工作继续走在温州各基层法院前列,上半年共为216名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无钱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少年犯罪案件指定辩护率达100%。
(二) 加强民商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司法调节功能,着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审结买卖、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合同类案件3237件,同比上升103.58%,制裁违约行为,保障交易安全。审结离婚、抚养、继承和探望权等婚姻家庭案件725件,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660件,依法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402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加大科技成果权和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引导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审结知识产权9件。4月底,因我院妥善审结温州银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世界五百强企业美国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特向我院致信感谢。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平息和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民商调撤率达61.31%,比去年上升8.12个百分点。
(三)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坚持支持和监督并重原则,妥善解决各类行政诉讼纠纷,促进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审结的40件行政案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占15%,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占25%,原告撤诉18件,占45%。依法审理好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土地、房屋登记、劳动、工商等行政案件,共审结28件。
继续抓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的司法应对工作。注重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案件协调和解、强拆联动等方面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半年,共促成3件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等试点工作,快速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立QQ平台,随时解答行政部门提出的法律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份,均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反馈,其中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了完善社会保险行政审批、规范社会保险行政告知行为等四项整改措施。发布了2010至2011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深刻剖析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基本情况及败诉原因,并就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具体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四)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以创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为目标,以深化执行“五大系统”建设为主线,转变执行观念,强化执行措施,健全执行网络,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民商事实际履行率达到83.04%,同比上升15.45%,超过平安考核指标要求。同期结案率90.77%,同比上升14.38个百分点,执行到位执行款计2.47亿元。
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共在温州执行网曝光被执行人240名,对59人次实施司法拘留,对6人采取罚款,以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人。全省首创在电视台设立老赖曝光台,定期向公众发布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开展悬赏执行,执行效果提升明显,已有40多名被执行人慑于曝光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三、践行民本司法,全力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打造诉讼服务中心。以完善诉讼服务为着力点,将立案信访大厅改造成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置立案受理、诉讼引导、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十项功能,并制定《绿色通道诉讼案件实施办法》,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及追索劳动报酬、道路交通事故损赔等案件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立案、预约接访、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举措,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诉累。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努力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财产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当事人依法选择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上半年共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846件,调解成功779件,调解成功率达42.20%。办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3件,高效快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信访化解工作力度。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抓好信访排查、案件风险评估预防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企”大走访、大接访活动,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积案的处理力度,做好排摸、梳理、核对工作,并逐案研究具体方案,逐一清理,提前三个多月完成中政委第二批交办的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任务。
四、创新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今年以来,我院转变观念,深入开展“三思三创”活动,以上海等先进法院为标杆,学先进、找差距、促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加强审理管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在全院形成了你追我赶、团结拼搏的良好氛围,干警精神面貌和法院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强化质效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成立了审判执行质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审判(执行)管理的规定》,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十项工作职责。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析和质效评估数据分析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创办《审判管理动态》,定期通报评析审判执行质效数据、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情况,进行审判态势分析。完善审判执行绩效考评体系,有关质效数据直接考核到人,将绩效作为部门评优评先、个人晋升晋级的依据之一,激励干警创先争优。尽管上半年收案大幅上升,但我院上半年审判执行质效数据逆势上扬,省高院公布的46项审判执行质效数据,与去年同比,我院有39项质效指标进步,仅7项有微小下滑。
实行节点管理。自行研发审判执行节点管理软件,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设定时限,每个流程节点与实际办案时间进行比对,督促办案人员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审判效率。通过节点用时通报督促,我院立案至排庭、开庭至结案这两项节点数据进步明显。温州中院陶蛟龙院长充分肯定我院做法,认为我院找巧门,出实招,要求在温州法院进行推广。
推行法官助理制度。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我院创新求变,推行法官助理制度,获市政府支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40名大学毕业生担任法官助理,主要从事送达、法庭记录、打印法律文书、信息输入等辅助性工作。法官助理分担了法官部分事务性工作,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完善速裁机制,把民四庭打造成民商事审判速裁庭,用集中送达方式、简便的审理程序、简洁的诉讼文书、快速的诉讼调解等开展民事审判,取得良好效果。第二季度,民商事审判速裁庭结案率达107.22%,法官人均结案90.6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4月份的51.7天减少到6月份的38.4天。同时,整合审判资源,实行刑庭、少年庭合署办案,制订出台《刑事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范》,推行刑事案件简易审,和瑞安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快速办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的规定》,成立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组,在指定期限内公正高效的进行判决。自实施该机制以来,我院刑事结案增加了512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2天,85%案件能做到当庭宣判。
深化小额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去年5月,我院被省高院列为小额速裁试点单位,今年小额速裁工作又被温州中院列为社会管理创新十大项目之一。为深化该项工作,我院认真开展试点工作一周年系列活动,召开了座谈会,总结了工作经验,出台了办案指南。上半年,审结适用小额速裁程序案件285件,全部调解结案,平均审理天数5.6天。试点工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实践依据,我院提出的“取消当事人选择启动小额速裁程序的建议”已被《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稿所采纳。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价值观,确保政法队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和党中央一致。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最高院全员岗位大培训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制定庭审考评办法与裁判文书评查标准,重点评查庭审程序、庭审驾驭、法官形象、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适用法律等方面,通过开展“两评查”活动,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制订《司法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司法作风建设十项重点工作分解至各责任单位,逐项落实。积极推进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变被动抓为主动抓,抓早抓小,从严治院不动摇。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召开民主生活会、家庭助廉会、廉政教育会等形式,全方位常抓廉政思想教育,增强廉政宣教实际效果。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不定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手段,不断完善廉政查处机制。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塑造法律精神、培育廉洁品德”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凝聚法官向心力。创办《瑞安法苑》调研刊物,鼓励干警积极参加法官论坛、学术讨论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扩大法官视野。发挥文化辐射功能,加大法院工作和法官的正面宣传力度,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已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增加民众崇法重法意识。
落实从优待警举措。坚持关心、善待、厚爱干警的原则,在从严治院的同时,千方百计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给干警增配办公电脑,改造机关食堂,成立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等,从政治上关心干警、工作上支持干警、生活上帮助干警、情感上呵护干警,努力为干警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快两庭建设步伐。马屿法庭新大楼已于6月份落成启用。塘下法庭新大楼的设计和三通一平、监理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即将进入施工招投标程序,力争10月份开工建设。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已进入方案设计阶段。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努力把决议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共处理来信3件。继续支持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员委派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参加座谈130人次。坚持群众路线,邀请群众旁听庭审,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共举办4次公众开放日。在门户网站“瑞安法院网”上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等,强化接受法律监督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经过广大干警的艰苦努力,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预计我院全年收案会突破2万件,一线法官办案压力很大;2、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少数当事人无视司法权威,无理控告、上网诽谤法官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当事人对经办法官及其家属多次进行人身威胁、骚扰;3、法院工作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审判法庭、档案库房严重不足,在物资装备、干警待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对这些制约法院工作进一步发展的不利因素,我院将予以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逐步解决。
下半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秉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全力打造“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公信型、学习型”法院,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不断推进我院各项工作跃上新的台阶。围绕上述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司法保障,努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
努力护航金改。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保护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活动,为金融债权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发挥陈万敏金融执行工作室司法品牌效应,提高金融债权实际执行率。配置金融专业审判资源,推行金融专业审判制度,护航“金改”。
促进银企合作。树立促进银企合作、确保经济稳步增长的理念,落实涉诉企业司法解困措施,引导银行加大对有发展前途的困难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落实涉诉企业司法解困措施,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不使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因诉讼而倒闭。
引导破产重整。坚持“甄别分类、差异处置、有保有破”的原则,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对有市场前景的问题企业,优先采取司法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化危为机,对可淘汰、产能落后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程序规程,简化程序、稳妥处理、快速清算。
二、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参加创安活动。继续围绕“平安瑞安”建设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开展“除恶治乱”专项活动,大力营造“除黑恶、护平安、促发展”的社会氛围。积极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贯彻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程序公正、庭审功能、证据裁判、审判效率、接受监督等“六个意识”,继续扩大刑事案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
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进一步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对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强诉讼引导,使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得到化解,使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增强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认真做好案件风险评估。以“发现早、控得住、处置好”为目标,推进涉案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研判、事先预防、请示汇报、舆情监控和信息报送工作。注重涉诉信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杜绝进京上访,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努力延伸法院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注重司法建设质量,采取加强反馈、设置激励和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等措施,全面优化我院司法建议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实施管理提升工程。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数据平台,实时掌握办案运行态势;完善质量评查机制,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完善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析审判管理制度,认真研究审判执行质效数据落后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完善节点管理机制,制定节点管理考核办法和配套措施,把节点用时考核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进一步发挥节点管理的作用。
实施科技强院工程。在上级法院的帮助下,大力加强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效能,向高科技要司法能力,向高科技要司法效率。充分利用我院的信息技术人才优势,加快诉调对接、一轴九库等软件开发,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应用审判的水平。
实施规范治院工程。积极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全面梳理有关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质效数据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部门和法官评先评优和晋升的主要依据,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实施文化育警工程。围绕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目标要求,增添文化设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并将文化建设延伸到每个人民法庭,增强人民法庭文化底蕴,尽最大努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