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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3年度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25     阅读次数: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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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1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年初以来,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努力克服要素制约、政策处理等困难,克难攻坚,狠抓落实,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10月份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3.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82%,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重大项目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年安排的21个开工项目截至10月份仅开工5个,部分续建项目进展缓慢,少数项目开工而不动工,前期工作不充分,政策处理滞后,体制机制不顺等问
  题依然突出。为更好地推进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重点,强化项目攻坚。按照政府财力许可情况和项目的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建设进度,科学安排建设项目,重点保证改善民生、环保设施等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推进机制,狠抓项目破难攻坚,倒排推进计划,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优化建设环境,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别是针对一些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要组织攻坚,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发挥投资效益,努力完成今年的重点项目投资任务。
  (二)挖掘潜力,强化要素保障。整合财政性资金,精心做好融资工作,大力拓宽筹资渠道,重视融资成本,加强招商引资,深化银项对接,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加快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清理,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尽最大努力解决重点项目用地及有关安置用地指标。抓紧做好石料矿的政策处理和采矿权出让工作,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三)规范管理,强化投资绩效。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监管,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制度,每年要安排若干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重点了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安排使用情况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提倡节约,杜绝浪费,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要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保证投资效率。
  (四)充分论证,强化项目前期。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建设各环节如征地拆迁、融资、审批等方面的经验,统筹考虑政策、土地、资金等要素和项目所在地积极性,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谋划重大建设项目,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条件成熟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针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开工不动工等情况,要分析原因,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谋划2014年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创新重大项目决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良好建设环境。
  请市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对部分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开工不动工、开不了工的项目进行清理,分析情况,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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