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4年瑞安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瑞安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为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作出新的贡献。重点要做好以下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拆违后土地利用和垦造耕地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审查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3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报告。
三、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
四、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备案审查质量。
五、跟踪监督事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污水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议案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监督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代表问政活动;
(六)督查优先发展公交、矿山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以及市教育局、环保局工作评议意见等落实情况。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