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 监督计划
  • 专项报告
  • 在线监督
栏目信息搜索

• 监督计划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监督计划 > 正文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2-07     阅读次数:57042    
0

(2013年12月27日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全面做好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紧扣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着眼增强监督实效性、把握法治导向性、注重代表主体性要求,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依法履职、奋发有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为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作出新贡献。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1.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习理解、宣传阐述、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按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要求,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实践创新,更好地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确保我市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2.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市委决策和人大决定有机统一,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针对市委提出的实体经济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美丽瑞安建设等重大举措,监督“一府两院”抓好贯彻落实。

  3.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程序,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试行履职评议,强化被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

  二、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4. 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创新和运用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代表约见、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和形式,完善政府专项工作审议,深化部门工作评议,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5. 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围绕工业经济发展、政府性债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房建设、拆违后土地利用和垦造耕地等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农业“两区”建设、招商引资、建筑业发展、“二手车”市场发展等情况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6. 深化计划预算监督。坚持把推进预决算审查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牛鼻子”,建立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听取关于2014年上半年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13年度瑞安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并依法批准2013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关于瑞安市201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关于2014年上半年瑞安市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报告。开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绩效审计,深化细化对政府专项资金的审查,出台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7. 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拟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将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委托相关工委进行监督。

  8. 做好跟踪监督。围绕优先发展公交、污水处理等专项工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矿山安全法等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食品安全工作决议,以及市教育局、环保局工作评议意见等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做到一督到底、务求成效。

  9. 做好司法监督和信访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对司法制度建设、规范公正执法的监督。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加强对重点信访件的督办、协调和跟踪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 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备案审查质量。

  三、强化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1. 重视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继续加大“加快旅游业发展”、“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议案的督办力度。坚持重点建议领办、建议重点督办、办理工作评议、满意度量化测评等制度,扩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

  12. 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与活动方式。邀请专家、优秀代表开展专题讲座,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和交流经验,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加强对代表中心组和小组活动的指导,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将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检查、调研结合起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13. 优化代表履职环境。健全代表履职登记等激励约束制度,深入开展代表述职、经验交流、评先评优等活动,激励代表履职尽责、真代善表。依托代表工作站等平台,充分利用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增进与群众的密切联系。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14. 注重学习调研能力建设。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法律、人大制度和业务知识。完善调查研究机制,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进一步增强服务改革发展、依法履职能力。

  15. 强化机关作风和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增强“一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会风,深入做好廉政建设、结对帮扶、老干部等工作。强化与上级人大、兄弟县(市、区)的联动和交流,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建立预算审查机构,增强人大机关的服务能力和生机活力。

  16. 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加强和改进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巩固和拓展《瑞安人大》杂志、《讲理说法》电视栏目和瑞安人大网站三大立体宣传阵地,不断提升我市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瑞安人大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瑞安人大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60259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