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现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按照“严字当头、标本兼治、推动工作”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找整治“庸懒散拖贪”等问题,进一步正作风、提效能、优环境,助推瑞安科学发展、赶超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治“庸”提能力。重点整治:工作激情不够,自我标准不高,创新动力不足,学比赶超的锐气减弱;担当精神不够,开拓进取、“亮剑”发力意识不强,刚性监督不足,存在“老好人”思想等问题。要结合组织需要、岗位要求和干部职责,帮助干部把心思用在学习提高、干事创业上;要始终牢记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依法履职、敢于监督、善于作为。
(二)治“懒”振精神。重点整治:工作用心不够,对一些矛盾和问题没有及时剖析,深入调研,凭经验习惯办事;联系代表群众不够,主动下基层、走村访企、走进代表群众少,深入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排忧解难不多等问题。要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服务代表制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多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
(三)治“散”严规矩。重点整治: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不注意场合与身份发牢骚,口无遮拦,大局意识淡化;工作纪律遵守不够严,上下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外出不报告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常委会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刚性与权威。
(四)治“拖”增效率。重点整治:办事效率不够高,办文速度慢,工作主动性不强,影响工作效能;跟踪监督不够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不到位,存在“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等现象,影响了监督实效。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及时启动刚性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五)治“贪”清风气。重点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意识有所淡化;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不够严格,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模范遵守廉政纪律,树立风清气正、清正廉洁形象。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自2015年8中旬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查摆问题。(2015年8月中旬至8月底)
1.全面部署动员。迅速传达学习市委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及时研究制定机关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查摆具体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查问题、找差距,分类梳理“庸懒散拖贪”的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
3.收集意见建议。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人大网站意见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开门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投诉,把问题收集全面、收集准确、收集具体。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立行立改(2015年9月至11月底)
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把整治“庸懒散拖贪”问题作为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抓手,常抓不放、一抓到底,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党员干部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采取领导批评、同事点醒、群众监督等方式,指出问题要害,点出思想根源,立即纠正不良行为。坚持开门抓整改,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公布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完善机制(2015年12月)
构建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干部综合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干部交流、一般干部末位淘汰等制度,倒逼干部主动作为。严格执行干部绩效考核机制,通过严督重考、奖勤罚懒、考绩结果运用,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潜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出效果导向。坚持领导带头抓、带头改,上行下效;机关干部即知即改、自我净化,形成互动联动、整体提升的氛围,制定可操作、可督查、可问责的长效机制。
(三)形成工作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人大工作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瑞安科学发展、赶超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