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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13     阅读次数: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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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70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4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依法组织收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各项预算改革,积极发挥财税支撑、保障和引导职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案件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非税收入大幅下滑,组织收入中还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支出监管亟待加强,资金绩效需要进一步提升;有些科目预、决算偏离较大,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执行严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企业运行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建章立制和责任追究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以及财政决算和审计报告完整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等。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加强增收节支。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力度,公平税负、涵养税源,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积极催收欠税,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检查,加强资产司法拍卖交易环节税收等一次性收入和土地收益金、国有资产租金、罚没款等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强化支出监管,建立完善部门内审制度,杜绝“虚报冒领”,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二、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健全预算编审体系,强化收支预测分析,加强预算细化审核,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规范预算调整和科目调剂,树立非经审批预算不得列支观念,严格执行财经类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批报备规定。严肃预算执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超支、不透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改革力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认真清理挂帐支出,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三、积极防范财政风险。立足瑞安实际,认真分析偿债资金来源,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性债务(融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明确举债责任,落实偿债措施,密切关注债务流动性风险。要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和监管,强化PPP项目论证,充分考虑政府付费或财政补贴的承受能力,依法严格控制政府或有债务,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四、努力拓展审计深度。积极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切实加大对预算决算、政府投资、专项资金、国企运行、政府债务等审计力度,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屡犯屡审、一抓到底。要坚持审深审精,加强审计分析,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增强审计效果。
  五、切实强化问题整改。市财政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本市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决议、审议意见的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市政府要专题研究审计查明的问题,以清单形式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督促有关部门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注重建章立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一些明知故犯、屡禁不止的重大违纪问题,要勇于曝光、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检察机关要依据审计发现的线索,主动介入,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定期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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