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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02     阅读次数: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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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91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预算安排和执行管理要继续加强,预决算编报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经营性债务和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债务监控机制还不健全;专项资金监管需要加大力度,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工程建设、乡镇街道财务收支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等。为此,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改进预算决算编报。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改进和完善政府预算决算编报。要建立预算滚动机制,推动专项规划与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前瞻性。要加强预算报批事项管理,对政策性支出增加预算、上级一般转移支付增加预算等事项也要按规定,及时履行预算调整程序;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要完善决算报告事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行编报,对预备费、预算调节基金、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相关事项增加必要的文字说明。
  二、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债务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全方位和分层管理,实现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全覆盖。要剥离和置换存量政府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清理。要加强政府债券执行管理,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效益。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偿债风险研究,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强化预算单位的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其评价结果随部门预算、决算向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绩效评价力度,推进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应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审的重要依据。
  四、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决算、专项资金、国有资产、重点支出、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改革、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梳理问题整改清单,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追责和问责,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定期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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