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20 阅读次数:1709
(2016年10月11日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94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吴荣者所作的关于市人民法院执行情况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执行工作职责,不断探索破解执行难新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一定成效。但“执行难”问题仍旧突出,执行工作和群众期望仍有不小差距。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质效
要强化财产查控,严格按要求做好“四查”工作,并及时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要强化财产执行力度,依法规范未登记房屋的核实;要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协调对接,认真做好返回地收益分配款、返回地安置指标、旧村改造安置权益的处置工作。要强化被查封车辆的查询、扣押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车辆查扣的奖励制度,提升被查封车辆的执行实效。要进一步规范银行存款的冻结和扣划工作,避免轻易以“小额存款无执行价值为由”而不予处理。要加大刑事案件追赃、处罚、没收执行力度,统一刑民交叉案件担保物优先偿还与退赔等执行分配规则。要妥善处理执行程序中多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问题,统一好有关规则。要加大信用惩戒措施运用,完善立体化信息曝光系统。要严格依法做好案款分配工作,及时将执行款分配到位。
二、进一步规范日常执行行为,提升工作质量
要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强化节点管控,实现阳光执法。要严格规范程序终结行为,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和恢复执行机制,处理好提升执行结案率与执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要强化文书送达工作,对于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可能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和后续打击处理的重要执行文书,要采取直接送达等有效送达方式;同时对于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要及时查询送达情况,将邮寄回执保存入卷。要强化调查取证,依法规范做好询问谈话和财产查封扣押等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文书质量,避免出现事实认定错误等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房屋拍卖程序,完善腾空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案卷材料整理归档。
三、进一步强化打击涉执犯罪,提升执行环境
司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涉执违法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依法严厉查处以虚假诉讼、恶意转移财产、假破产假倒闭等方式逃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涉执违法行为和协助执行义务人拒不配合协助的违法行为,市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司法措施和手段,依法从重处理。要强化审执对接,完善执行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利用诉讼保全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空调白判”现象,有效保障执行效果。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协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对典型涉执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警示。
四、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整合、充实执行力量,改善队伍结构。要完善执行法官学习培训机制,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机械式、应付式、选择式执行。要落实工作“留痕”机制,使相关工作有据可查。要完善执行公开机制,通过执行公开,提升释明力度,切实消除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疑虑。要进一步完善涉执信访处置机制,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要完善投诉举报的内部督查机制,既要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又要依法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开展涉民生等专项执行活动,加强和完善执行救助基金机制,明确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需要救助的执行案件,积极开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