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瑞安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中共瑞安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创新监督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作出新贡献。重点要做好以下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打造至美瑞安”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省级工业强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关于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社会诚信犯罪行为处置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关于2016年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学前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关于2017年部门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以及市财政地税局、市民政局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关于201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和经费使用、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审查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报告。
三、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
四、开展法官履职评议
对市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规范法官履职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五、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