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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和结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6-12     阅读次数: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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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建议瑞安市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人大代表中的党委领导,拟担任人大主席、副主席职务的人选,乡级人民团体负责人,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的一些负责人,部分党外人士及其他方面有关人员等组成,拟担任政府领导人员的代表不宜选举为主席团成员。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确定如下:
  塘下镇 17人
  陶山镇 15人
  桐浦镇 11人
  湖岭镇 13人
  林川镇 11人
  马屿镇 15人
  曹村镇 11人
  高楼镇 13人
  平阳坑镇 9人
  芳庄乡 9人
  北麂乡 7人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6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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