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的决定
(2012年3月9日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决定对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52件议案作如下处理:将陶山、湖岭、马屿、高楼代表团张筱珍等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推进幸福瑞安建设等相关的6件议案合并为1件,作为本次大会的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其余46件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议案办理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实施结果要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