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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3-01     阅读次数: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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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0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关于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将塘下代表团王让式,陶山代表团华标,马屿代表团叶序锋,高楼代表团张士布、陈茂丰,滨海代表团陈光兴、陈则东、刘建敏、刘玉庭,安阳代表团庄小东、蔡永杰,市直代表团李学祥等12位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12件议案合并为《关于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打造至美瑞安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28件代表议案转为代表建议处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将本次会议通过的大会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对转为代表建议的代表议案及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有关机关、组织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调研,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并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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