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关于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将陶山代表团吴大春、湖岭代表团陈忠辉、马屿代表团林志寅、高楼代表团王秀英等4位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4件议案合并为《关于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助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14件代表议案转为代表建议处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将本次会议通过的大会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对转为代表建议的代表议案及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有关机关、组织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调研,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并认真抓好落实。
瑞安人大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瑞安人大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60259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