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01-19 阅读次数:3047
(2019年1月19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关于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将塘下代表团王让式,陶山代表团吴炳光,湖岭代表团张庆和、陈爱雪,马屿代表团林志寅,高楼代表团陈茂丰,安阳代表团刘筱静,滨海代表团李作俊,江南代表团范聪,市直代表团王晓妘等10位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10件议案合并为《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8件议案转为建议处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将本次会议通过的大会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对转为代表建议的代表议案及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有关机关、组织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调研,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