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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朱小波等为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2-11 阅读次数: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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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9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会议审议决定:补选朱小波、张海飞、郑希鸿为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依法报请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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