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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2-24     阅读次数:20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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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20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8年瑞安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在中共瑞安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和创新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作出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助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上市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牵头,办公室配合。

(五)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负责联系的工委牵头,办公室配合。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和经费使用、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打造至美瑞安”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省级工业强市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五)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关于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社会诚信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停车场规划建设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十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分别由农资、教科文卫、财经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二)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四、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

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规范检察官履职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拟安排在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例会,相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内司工委负责。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按照《瑞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认真实施,共同完成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同时,常委会可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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