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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以“四清”行动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发布时间:2018-11-08     阅读次数:15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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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清廉瑞安”建设部署,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开展“四清”行动,有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开展“政治清明”行动,促廉政警钟常鸣。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出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十个一”举措,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精心安排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六个一”活动。以“清廉支部”为抓手,细化具体化各党支部内部分工,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包项的责任网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立健全谈心提醒教育机制,确保常委会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对党员干部谈心交心全覆盖,同时定期分析研判机关干部思想状况,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做到对机关干部常打“疫苗”、常鸣警钟。

 开展“制度清晰”行动,促履职行权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确保人大集体行权。出台《加强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以“五必须”即必须领导带头调研、必须制定调研方案、必须学习政策法律、必须轻车简从、必须转化成果来规范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提高调研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事办会,修订机关考勤与请销假制度,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规定等5个文本,在确保“三会”服务效能的前提下注重节约规范,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稿质量。

 开展“干部清正”行动,促一线担当作为。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违规房产交易行为等专项督查,规范机关干部日常行为。强化“忠诚守纪、依法为民、激情履职、担当有为”的价值理念,引导机关干部敢担当、勇破难、善作为、优形象,今年39名科级干部积极响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号召,担任企业营商专员(代办员),共解决问题22个。深化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两次深入代表联络站,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开展“家风清朗”行动,促崇清尚廉氛围。建立健全“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鼓励机关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移风易俗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做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的表率。大力推进机关干部家庭、家风、家规建设,将家风建设和清廉文化建设相融合,通过开展“亲情寄语”“一封家书”“晒我家的家风故事”等活动,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推动党员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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