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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大建立完善“脱虚向实”的人大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19-06-13     阅读次数:173237     作者: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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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不断创新监督思维和手段,建立完善“脱虚向实”的人大监督机制,使监督工作持续焕发生机和活力。

  一是建立完善“法制式”监督机制。一方面,法律培训学习实。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无锡市人大陆介标、宁波市人大钱政等人大工作专家来我县给代表、人大工作者授课,同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负责人等到青岛、深圳人大培训中心和复旦大学参加培训学习。另一方面,法治思维运用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目的、内容、程序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并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即做好指导督促又做好服务协调。

  二是建立完善“闭环式”监督机制。构建议题确定、会前调研、会中审议和会后跟踪的全链条闭环式监督体系。议题选择上,坚持全县中心工作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意愿两结合,确保方向不偏、重点不虚。调研视察方式上,将原来全员“大集团”式作战改为分组“小规模”作战,确保不走过场、摸透实情。审议方式上,创新“中心审议发言”、“常态化问询”等制度,确保审之有力、效果不空。跟踪监督上,建立集中督办会、满意度测评、不满意工作重办等制度,督促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落地生效、开花结果。

  三是建立完善“立体式”监督机制。注重发挥代表、代表专业小组、乡镇人大的作用,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补的多层次立体式监督格局。发挥好代表“广泛”监督作用,创新“代表参加人大重要会议”“联系民生实事项目”“参与人大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等制度,确保代表知实情、鼓实劲。发挥好代表专业小组“专业”监督作用,出台《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办法》,确保专业小组成员讲实话、出实招。发挥好乡镇人大“一线”监督作用,规范乡镇年中人代会、乡镇财政监督,以及代表述职、评议、联系选民、履职登记等各项制度,确保乡镇人大办实事、出实效。

 

 

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葛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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