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局局长叶序锋所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所作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发改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有效投资、产业转型、深化改革、区域协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项目谋划水平有待提高、投资管理有待规范、重点领域改革有待突破、服务意识有待增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全局意识,科学谋划项目。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主动对接全省“四大”建设,积极谋划我市长远性、全局性、基础性项目,力争更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提高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强化战新产业项目、数字化智能化项目谋划,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学前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民生项目谋划,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与财政、土地等部门充分对接,确保资源要素保障到位、项目能够真正落地。
二、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强化与项目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避免工程造价大幅上浮及“蜗牛工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加强项目后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对市人大审查通过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要按照审定的投资计划执行。确需增加、撤销重大投资项目或调整投资概算超过总投资额15%的,要按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招投标标中监管和标后履约检查,对发现的串标、挂靠以及转包分包、标书约定人员未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继续推进“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加强对“评定分离”的宣传以及定标人员的培训,切实规范定标行为;减少中标候选人数量,便于业主单位择优选取。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切实提高审批速度。
四、提升服务意识,切实服务民生。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加强对民生事项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妥善处理公墓、民办幼儿园、民营医院等价格与收费问题。严格执行《瑞安市公墓价格管理办法》,及时核定乡村公益性墓地基准价。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转包私营历史遗留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切实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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