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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18     阅读次数:6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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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8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局长池志刚所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落实特色行业整治、打好治水治气治土三大攻坚战、推进环保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工作机制有待理顺、环境执法有待强化、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强化措施,切实理顺工作机制。一是加快职能整合。抓紧理清工作思路,确定专人负责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接工作,加快新旧职能整合,避免出现工作空挡。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常态化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在执法联动、环境公益诉讼、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等方面的合作,对非诉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环保部门要主动与法院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紧研究制定环保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实施方案,解决停水断电执行难、抗拒执法等关键问题,全面清理非诉行政案件,确保执行到位。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环境执法。一是做好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清单化调度,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快未销号信访件的整改落实,确保已销案的信访件处置到位,对有反弹风险的督察问题,要制定好应对预案,落实好整改措施。二是加大对涉刑环保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及具体协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打击力度。三是强化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具体细化的预警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专业化培训,提高风险处置的保障能力。四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燃煤锅炉改造的监管,解决燃煤污染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双随机”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加大抽查力度。五是继续开展行业整治行动提升工作,按照“淘汰落后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培育发展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行业整治提升。

三、敢于担当,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强化执法力量建设。以此次环保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机构“三定”方案确定的基础上,确保编制人员到位,按照重心下沉的要求,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切实解决事多人少的问题。二要强化业务能力建设。要系统谋划现有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要加强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建设;严格人员准入的业务技术条件,为有效执法、文明执法提供支撑。三要强化作风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指导的关系,主动为镇街、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和有效指导,确保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到位、培训到位。同时要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增强行业、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环保问题,要及时监督监测、主动参与、善于担当。要按照“清廉瑞安”建设的要求,严肃法纪政纪,严格职业操守,树立环保队伍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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