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晓华所作的关于工业用地有效供给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学祥所作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致力增加工业用地供给数量、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效撬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但还存在工业用地供给不平衡、利用效率不高、项目管理不到位、小微园建管滞后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保障工业用地有效供给。确保工业用地规模是振兴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市政府要充分挖掘潜力,在确保当前工业用地总量只增不减的前提下,切实保障新增工业用地每年适度增长。择优按需解决企业用地难题,在优先保障领军、高成长、高新技术、上市挂牌等企业工业用地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发展用地需求。统筹协调好外来重大招引项目和本土企业对工业用地的需求矛盾,确保有限的工业用地真正用到“刀刃”上。
二、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继续大力实施“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与低效工业用地整治行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用电用水、供地入园、资金奖补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严格规范工业厂房出租行为,厂房出租要实行政府登记备案制度,承租企业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与产值、税收要求。尽快投运工业厂房租赁平台,及时发布、推送闲置厂房租赁信息。积极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零土地”技改等方式,提高存量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供地项目综合管理。健全择优供地机制,严格执行工业项目事前审查筛选程序,认真落实专家团队考察评审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选择的科学性。严格落实供地项目“双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防止责任虚化。经信、自规、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紧盯开竣工时间、投资强度、亩均销售产值、亩均税收等约定内容,全过程做好监管服务工作,推动已供闲置工业用地重新配置优化。继续深化项目综合验收工作,妥善处理好支持企业发展和督促企业履约间的关系,对运行延长期满仍未能通过综合验收的,要根据合同规定追究企业违约责任。大力推广“先租后让”供地模式,增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能力,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四、进一步加大小微园建设管理力度。认真实施小微园建设计划,大力推进小微园示范引领工程,推动小微园建设提质增效。规划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小微园,加强用地保障,力争一次性供地,避免分期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严把企业入园关,按照“一园区集聚一产业”的原则,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小微园入园标准,打造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专业化小微园,解决好产业导向不清、入园把关不严的问题。切实抓好企业入园后续管理服务,完善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入园企业绩效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入园企业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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