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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10-18     阅读次数:1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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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晓华所作的关于《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着力推进体育设施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保障力度不够、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工作站位,加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市政府要把全民健身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将全民健身的目标任务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要配好体育专兼职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要重视学校体育工作,配足体育教师,保证体育课时,促进体育学科与其他学科共同发展,充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提升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强化宣传引导,综合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对《全民健身条例》及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二、加快设施建设,扩大全民健身资源供给。按照构建市、镇、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要求尽快编制出台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有计划分阶段启动大中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公园、健身绿道等场地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落实新建居民住宅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套建设四同步要求;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中新建改建扩建体育设施和涉及强制性标准的其他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征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竣工验收应当邀请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的规定。充分挖掘大拆大整边角地、旧厂房、仓库等闲置资源,综合利用高速公路桥下、文化礼堂等公共空间,努力解决群众身边健身场地设施不足问题。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提高百姓健身房利用率全力推符合条件的学校、企业等单位内部场馆向社会开放,加大对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单位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社会投资体育产业的扶持力度

三、完善保障机制,凝聚全民健身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健全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发改、财政、自规、住建、文广旅体、旅体中心等部门单位的统筹协调,积极探索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资金更多地向基层群众体育活动倾斜。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按规定比例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乡镇(街道)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社会体育组织培育和群众体育赛事。明确公共场所体育设施管理主体和职责,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信息化管理服务办法,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监管和维护。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加强体育社会团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重视体育行业协会发展,建立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提高活动承办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丰富培训内容,提升科学指导水平,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拓展全民健身服务的受益人群和受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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